一、事务公开指南
为了提高自来水公司服务工作透明度,保障广大用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监督本公司依法履行服务职责,编制了《新沂市自来水公司事务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为需要获得本公司事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帮助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事务信息范围详见本公司编制的《新沂市自来水公司事务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指南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登陆新沂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查阅《指南》的详细内容,也可以到本公司用户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咨询查阅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、用户服务中心大厅咨询两种形式。本公司网上公开的信息目前有:
1、机构设置类:
(1)单位概况、职能;
(2)单位领导分工;
(3)内设机构及职能。
2、业务受理类:
(1)立户;
(2)过户;
(3)改装;
(4)校表;
(5)报修;
(6)变更缴费方式;
(7)办理开闸送水;
(8)办理预缴费;
(9)更改户名。
3、用户分类:
4、水价资费:
5、缴费查询:
(1)缴费时间;
(2)缴费方式;
(3)户口查询;
(4)水费查询。
本公司网站的具体网址为:www.xywater.com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查询,地址:本市新华路中段自来水公司用户服务中心大厅,工作时间为上午8:30至下午17:30,联系电话:0516—88612111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应公开的事务信息产生后,本公司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,公开时间不迟于自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: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以外的事务信息,可以向公司申请获取。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如实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或作其他处理(除国家有规定的机密事项以外)。
本公司将分批、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,并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。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公司申请获取。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向本公司申请获取的,本公司将依法处理。
(一)公开范围
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《新沂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》第六条不予公开的事务信息,可以申请获取。
(二)受理机构
本公司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事务信息公开申请。办公地址为本市新华路中段,受理电话为0516—88612947。
(三)提出申请
向本公司提出申请的,应填写《新沂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人可到本公司服务大厅领取,也可以在新沂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准确;如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其它有助于本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能够根据《目录》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,本公司将当场或当日提供。
申请方式:
1、采用信函、传真申请的,请在信封上相应位置注明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2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处当场提出申请。
3、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本公司事务方面信息的,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。
(四)申请处理
1、审查
(1)本公司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,申请人予以补正。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公司中止 受理申请程序的同时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2)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2、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(以组织名义提出的申请的,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)的申请,应即时登记,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。
3、答复
本公司自收到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(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):
(1)属于可以公开的事务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法和途径;
(2)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(3)属于不公开的公司商业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(五)费用情况
本公司免费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公司事务公开服务。
三、监督方式: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公司事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公司事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。
监督电话:0516—88922531(新沂市建设局办公室)
二、公司职能、领导分工、组织机构
1、职能简介:
新沂市自来水公司位于新沂市新华路中段。现有职工290多名,隶属建设局领导,事业单位编制,实行企业化管理,经费自收自支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自来水生产、供应、销售、安装、服务、管材配件销售等相关业务,是新沂市唯一取得省建设厅供水资质认可单位。
公司目前有深井25眼,日供水能力3.5万吨,直径50mm以上供水管道110多公里,供水服务面积30平方公里,服务人口20万,供水普及率98%。
供水方式采用深井直供、泵后加氯消毒供水,每座水源井均配备加氯消毒设备,与供水设备联动自动投加。公司设有水质化验室,配备2名专业化验员,目前具备13项常规自检分析能力。水质分析主要委托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,历年水质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。
新沂市自来水公司全体职工,将继续坚持“热心为您送甘泉,真情服务千万家”的经营方针,努力服务于企业生产,服务于人民生活,服务于城市建设。继续坚持深化改革,坚持抓发展,坚持抓管理,坚持抓优质服务,坚持不断创新,加快开拓供水市场,提高供水覆盖率。为把新沂建成“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”, “第三大工业城市”供足水,供好水。
公司地址:新沂市新华路中段
电 话:0516—88612947
邮 编:221400
2、领导分工:
王秀伟(经理、书记):主持公司党务政务全面工作,主管财务科、技术科、安装公司以及发展改革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8717
刘 辉( 副经理、副书记 ):分管新南水厂、供应科以及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973
李春生( 副 经 理):分管新东水厂,高层供水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83
徐 斌( 副 经 理 ):分管办公室、生产科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6069
闫泗华( 副 经 理 ):分管营业所,管线所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92
顾儒杰(副 经 理):负责安装公司日常业务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93
刘乐华(副 经 理):分管监察科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97
赵建新(副 经 理):分管重点工程建设、新北水厂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60
蔡文莉(工会 主席):负责工会、共青团、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办公电话:88612480
陆伟裕(经理 助理):协助徐斌同志抓好办公室工作,负责宣传、信息以及安全生产和资质申报等方面工作;
办公电话:88612575
3、组织机构:
主要职能科室包括:办公室、营业所、管线所、生产科、安装公司、新东水厂、新北水厂、新南水厂、财务科、监察科、供应科、技术科、工会、团支部
各科职能:
(1) 办公室:负责行政事务管理、人力资源、工资档案、计划生育、安全保卫、车辆、后勤业务工作。
主 任:徐斌(兼)
办公电话:88612947
(2) 营业所:负责抄表、水费收取、水表校验、报修、小用户维修、用户服务业务工作。
所 长:赵秀云
办公电话:88612461
(3) 管线所:负责市内主管网,闸阀(井)维修业务工作。
所 长:陈亮
办公电话:88612467
(4) 生产科:负责生产供水、调度、供水设备维修、水质分析化验业务工作。
科 长:陆 伟
办公电话:88610111
(5) 安装公司:负责用户用水设施安装业务工作。
安装公司副经理:顾儒杰(兼)
办公电话:88612493
(6) 新东水厂:负责沭河以东地区供水、抄表、收费、用户安装、维修业务工作。
厂 长:邹德明
办公电话:88058616
(7) 新北水厂:负责铁路以北地区供水、抄表、收费、用户安装、维修业务工作。
厂 长:李新超
办公电话:88067807
(8)新南水厂:负责新戴河以南新城区供水、抄表、收费、用户安装、维修业务工作。
厂 长:陆敬学
办公电话:88972037
(9)财务科: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业务工作。
科 长:蔡文莉(兼)
办公电话:88612480
(10)监察科:外稽查人员负责违章用水查处,内稽查人员负责对抄表情况进行复查业务工作。
科 长:刘西强
办公电话:88612462
(11)供应科:负责供水管材、配件、水表等材料采购、供应业务工作。
科 长:黄继章
办公电话:88618996
(12)技术科:负责编制公司大型排管工程计划,管道工程量的审核,管道工程质量验收等业务工作。
副科长:陆 鸣
办公电话:
办公电话:
(13)团支部:负责公司共青团业务工作。
书 记:董双营(兼)
四、事务公开流程
(一)决策公开
1、新沂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响应。
实施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。
决策方式:职代会。
决策结果:通过并对外公开预案。
2、关于调整水资源费(南水北调基金)的通知。
实施依据: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任务的通知(徐政办发[2006]147号)。
决策方式:市政府会议。
决策结果:从2007年6月1日起,城市公用水厂的水资源费在现行标准上每立方米增加0.07元。
(二)内部事务公开
有关人财物工作流程
1、会议安排流程:
2、人员任免工作流程:
(1)人员任职工作流程:
(2)人员免职工作流程:
3、人员调动工作流程:
4、人员奖惩考核工作流程:
5、评先评优、职称评定工作流程:
6、党员发展工作流程:
7、物资采购、处置工作流程:
8、财务支配工作流程:
五、廉政纪律
一、廉洁承诺:
1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坚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,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;
2、带头遵纪守法。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,严格执行党的政治法律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;
3、不违规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;
4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、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;
5、不跑官要官,对跑官要官的要坚决拒绝;
6、不参与赌博;
7、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;
8、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部门基建工程、物资、设备购置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;
9、不设立小金库,不保留帐外帐,不搞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;
10、不接受可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11、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、高消费娱乐活动;
12、主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。
监督电话:0516—88612947
二、办事纪律:
(一)五条纪律
1、贯彻城市供水法律法规,坚持公司供水章程。
2、一切工作为用户着想,从方便用户出发。
3、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,严明纪律,一视同仁。
4、注意工作方法,接待用户热情。
5、虚心听取用(客)户意见,认真克服工作中的问题。
(二)十个不准
1、不准无故停水。
2、不准估抄水表,抬高水价。
3、不准借口拖延施工周期。
4、不准无故拖延维修时间。
5、不准借故刁难用户。
6、不准在施工决算中弄虚作假。
7、不准向用户耍态度。
8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用户。
9、不准接受施工方的贿赂和招待。
10、不准私自向用户索取加班费、提成、回扣等。
三、对外服务规范:
(一)营业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
1、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下班,上班时间不得空岗;
2、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,佩戴上岗证;
3、举止文明,坐立端庄,谈吐文雅,待人热情,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;
4、提倡微笑服务,使用礼貌用语。接电话应先说“您好,自来水公司营业大厅”。推广使用普通话,严禁用电话聊天。对用户的咨询或投诉,应耐心解释,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或冲突;
5、严格执行“首问责任制”和“首听责任制”,对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,首问接待人要负责介绍给相关部门人员,首先接到电话的职工要详细回答市民的问题,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情,要告诉对方受理的部门和电话,如遇到报修的电话,首听人要记下维修地点,对方电话,在第一时间内联系维修人员赶赴现场;
6、回答用户咨询时,应按公司的规定予以答复,不得刁难用户,更不得对用户做出与规定不相适应的承诺;
7、工作人员禁止在柜台内接待用户或其他人员;
8、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串岗闲谈,保持营业大厅安静;
9、保持营业大厅环境优美,桌面整洁干净,讲究卫生,不准乱扔纸屑、杂物;
10、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,一切为用户着想,一切从用户出发。
(二)热线电话服务规范:
1、接待用户应积极主动,礼貌热情,耐心周到,不得有生、冷、硬的态度。
2、接电话应在铃声响三声之内,拿起电话筒,首先说:“您好,自来水公司”,如暂时接不了的,可先说声:“您好,请稍等”。
3、通话时应主动热情、耐心细致、坚持文明用语,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咨询,不讲粗话、俗语,并将用户反映的问题如实详细地记录下来。
4、市民反映的焦点问题、热点问题、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汇报,以便及时安排处理。
(三)用户安装服务规范:
1、上岗期间应佩戴上岗证,上门服务应主动表明身份,举止文明礼貌。
2、向用户解释应礼貌热情,耐心细致,使用文明用语,不得与用户争吵。
3、接到转来的用户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手续后,3日内进行现场勘察,中小型给水设计,7日内完成。需规划部门确定供水管线位置的用户,在规划部门完成后2日内安排设计。
4、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,保证设计质量,设计变更率不高于10%。
5、勘察设计完毕,应及时做出预算,通知用户预交工程款。待用户手续齐全,交齐款项后及时安装施工。
(四)管道维修服务规范:
1、维修人员应佩戴上岗证,进入工地应佩戴安全帽、交通安全马夹。
2、在主要干道或繁华地段抢修工地应设置安全护拦、告示牌,根据管道破坏情况,注明抢修时间,恢复供水时间,夜间施工时还要设置红灯。
3、发现或接到报漏,必须在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止水,止水后无特殊情况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修不超过36小时。
4、接到用户其他方面的用水咨询或水压不足,不明原因的停水等情况,应急速派人查看,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。
5、维修人员完工后应及时向热线电话及用户反馈告之,并填写用户意见反馈单,由用户签署意见和姓名后带回备查。
6、在外处理问题接受用户咨询时,应热情周到,耐心细致,文明用语,不得随意与用户发生争端。
(五)抄表收费服务规范:
抄表服务规范
1、抄表员必须按本次、路线和规定日期抄表。
2、抄表员应保证抄见水表的准确率,不准随意估表,不准抄人情表,水费通知单应送到指定位置。
3、抄表员要及时在表卡上反映表、阀、管等坏漏位置。
4、抄表员应认真做好新户上卡工作,不准出现漏抄、丢卡等现象。
5、认真做好查询、“三来”(来人、来电、来信)和接待工作,及时处理用户的疑难问题,做好抄表的工作台帐。
6、抄表班长应对抄表员每日抄见情况严格审查,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核对,下任务单时要详细注明户名、地址、掌握详细情况。
7、因管道抢修引起停水时,应主动向客户道歉,并告知预计恢复供水时间。
收费服务规范
1、收费员负责全市用户水费催收工作。现金收费员要做到日收日结,当日收款当日存入银行,接到欠费清单后,及时催收。当月水费在次月26日前交至财务,并确保现金收费率在98%以上。
2、划拨收费员每隔两天到银行送一次帐(周六、日顺延)。及时从银行取回退票,进行催收,每月按规定把收费情况交至所财务,确保划拨率在98%以上。
3、对欠费的用户,要按规定做完工作后方可贴停水通知单,通知停水。
4、收费员除催收当月水费外,遗留欠费仍需催收。
5、收费员按时收存,不得拖存、挪用、违者按规定处罚。对不按规定、责任心不强造成公款被盗丢失的,责任自负。
(六)改换表服务规范:
1、负责全市的水表改装、拆除、移位和井内的水表、表接头维修。
2、凡用户要求换表、校表须弄清情况后予以办理,否则要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3、改换表时必须和用户联系,按改换表程序施工,改换表前后原表底数要通知用户。
4、改换表应尽快施工,不得无故拖延时间。
5、改换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,应按图施工,不能随意更换图纸。如需更换,须经所长同意。
6、改换表人员在施工中,当天不能完成的,夜间必须采取安全措施。挂红灯、围护等,以防出现意外。
7、改换表人员接到热线、用户投诉等任务单后,要立即安排施工,尽快完工。
8、凡用户办理永久性拆除的水表,一律从根部进行彻底处理,不得留有后遗症。
9、改换表人员兼管修漏任务,接到任务24小时内修复完毕(负责水表以内漏水维修)。
(七)监察服务规范:
1、外稽查人员应按规定对全市的施工工地、拆迁工地、用水大户、洗浴、餐饮、混合等违章用水的查处。
2、内稽查人员应按要求对抄表情况进行复查。
四、服务承诺
⒈ 业务受理:客户提出接水、户表改造等业务申请,手续齐全,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完成勘察设计。具备施工条件的,用户缴费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。
⒉ 抢修时限:接到报漏后30分种以内赶到现场止水抢修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修不超过36小时,不可抗拒因素除外。
⒊ 抢修施工:按规定作业,抢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到,较大工程7个工作日内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,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路面。
⒋ 抄表收费:抄表员不随意估表,抄错表;按规定标准计价收费,抄表结果设法告知用户,采取营业大厅缴费、上门收费、预存水费等不同方式,方便用户缴费。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用的,应及时提醒缴费。
⒌ 停水预告: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发出通告或张贴停水通知;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下达停水通知。
⒍ 水质和水压: 水质综合合格率98%以上。用户发现水质问题,及时采样化验,一周内给用户明确答复;水压要达到建设部规定的平均压力。
⒎ 咨询和投诉:对待用户的咨询和投诉,不能立即答复的,一般在3日内将结果答复,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。非企业原因,无法处理的耐心作出解释。
8.公司热线电话号码:16880000(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拨打此号码)、88619235(手机和铁通电话拨打此号码),24小时值班,用户咨询做到有问必答,对用户来电反映的服务类、报修类、投诉类等各类用水、接水方面问题,及时接转到内部相关部门处理,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用户。
五、首问负责制
为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新作风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特制定 “首问负责制”。
基本内容:
1.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即在办公场所、业务柜台和业务处理过程中,首先受到来访、咨询或接待办事的员工,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客户必要的指引、介绍或答疑等服务,使之最为迅速、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。
2.首问负责制的对象包括: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、来访人员、来电、咨询、查询、投诉和业务受理等。
执行要求:
1、对来客或来电提出的咨询、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,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,首先受到询问的员工要负责指引、介绍或答疑,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。
2、首问负责部门或员工能当场处理的,要当场解决。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,应该做到:
①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;
②将来客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;
③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,及时解决;
④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。
3、答复来客或来电提出的问题时,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,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对于不清楚、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,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。对于确实解决不了、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问题,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。
答复、介绍和指引时,首问负责的员工态度要热情、用语要文明,要杜绝服务忌语,避免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讲、事难办”的现象发生,努力树立窗口单位高效、公正、廉洁、文明的良好形象。
责任追究:
首问负责制”执行情况,列入日常的工作考核,全体员工要认真执行好“首问负责制”。在处理来客、来电的咨询、查询、投诉、业务办理过程中,如发生拒绝、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,一经查实,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,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。